李朴(1063-1127)字先之,虔州兴国迳口(今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凤冈村)人。生于宋仁宗嘉祐八年,卒于高宗建炎元年,年六十五岁绍圣元年,(公元一〇九四年)登进士第。移西京国子监教授。程颐独器许之。移虔州教授,以尝言隆佑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,忌者欲挤之死,朴泰然无惧色。徽宗即位,召对,言甚切直。蔡京恶之,复以为虔州教授;又罢为四会令。钦宗在东宫,闻其名;及即位,除著作郎,半岁凡五迁。高宗初,除秘书监,未至卒。追赠为宝文阁待制。朴著有《章贡集》二十卷,《宋史本传》及丰清敏遗事并传于世。
隆替存恒期,含生会当尽。独遭诬枉搆,既往有馀悯。
哀彼草昧初,遗黎困戈盾。英雄逞割据,未暇分牡牝。
公来作蓍龟,王略见封畛。上为宗社镇,下为邦国准。
旂常揭日月,钟罄罗簴簨。讽谏陆贾多,制作张华敏。
格天诚密运,恤物涕潜陨。气回穷冬温,力导大川引。
竭忠职调护,垂老辞疾疢。谓可乐桑榆,相从拾芝菌。
安知事乖谬,玄造独何忍。颠顿万里行,流离阖门殒。
所馀巳无几,犹受饥冻窘。自顾受深知,无能效赒赈。
是非属公议,不以穷达泯。终古仰大名,昭回配箕轸。
纷纷荣辱论,百世同一哂。三叹秋风前,目送高飞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