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常,字正甫,生卒年不详,卫州(今河南汲县)人,昭宪皇后族孙。宋英宗治平二年(1065)进士。神宗熙宁末为潍州团练推官,历都水监勾当公事、提举永兴军等路常平等事、河东转运判官。元丰中提点河北西路刑狱,移秦凤路,入为开封府判官。哲宗元佑六年(1091),为河北路转运使,知梓州。元符元年(1098),知青州。改郓州、徐州、成德军。徽宗崇宁中拜工部尚书。以龙图阁学士知河阳军。卒年七十九。以诗鸣于世。《宋史》卷三三○有传。
秋风起兮鸿雁归,秋月明兮白云飞,吊往古兮一沾衣。
秋近江南,荷香处、绿波烟涨。消永昼、一觞一咏,葛巾无恙。
文宴不须陈玳瑁,淋漓醉墨瑶笺上。鲙松陵、新钓四腮鲈,渔家饷。
小鼎中,轻云漾。险韵句,频频唱。也胜它黄公垆畔,共酌村酿。
细雨曾催杜老诗,花开不待三郎杖。看群贤满座似神仙,兰亭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