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锦溪足墟落,高陆推繁华。岂惟邑屋富,政自山水佳。
幽清背人境,千柱梵王家。巍巍二子亭,云表飞檐牙。
我生功名忤,岩壑为生涯。山僧类祝田,施薄求者奢。
乞书鸣刹疏,无鹅惟泼茶。一笑为涉笔,勿笑蟠秋蛇。
凤凰池上客,忽现宰官身。仙吏皆循吏,良臣作荩臣。
生原慈似佛,死以杀成仁。夜半文星霣,书空一怆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