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岚霭日夕蒸,帘栊气阴晦。此中得孤坐,可以绝世累。
竹翠寒不凋,山光静相对。
结交有羊左,是惟一时才。为闻楚王贤,翩然自燕来。
一日食欲尽,俱往空双埋。伯桃乃独留,饿死梁山隈。
角哀仕既达,感旧肝胆摧。念此并粮惠,告还葬遗骸。
至今溧阳旁,突兀穴土堆。何人致荐奠,千花飞酒杯。
精灵今在否,古木以生雷。鲁公昔过之,驻车久徘徊。
感叹发篇咏,洒翰镵琼瑰。惜哉今不存,散落随尘埃。
空馀郑薰记,片石昏苍苔。末世友道绝,雅歌□□颓。
草木尚萎死,小怨何足怀。我思有所矫,巨燄明寒灰。
兹事虽过中,义烈亦壮哉。幸逢太丘长,揭表旌泉台。
寥寥千载间,下激清风回。还顾势利交,市道良可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