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许多人都有过春日野步的经历。漫步于郊原田野,天朗气清,惠风和畅,视野旷极,心神俱爽。我们不妨来看看诗人是怎样表达他此时的感受的。
春天的麦田是如草地般的绿色,东风吹过,麦田里一阵翠浪软软向远方飘去。稻田里的肥水滋养着新生的青蛙,让它们尽情欢叫。告别稻田,诗人又来到了一片野地,看到一对蝴蝶飞舞,它们忽高忽低,好像喝醉了酒一样,在醇美的东风中,留恋于野草香花,安逸自然。
此诗的妙处在最后两句。本来蝴蝶舞姿蹁跹,应十分清醒才是,可诗人偏偏认定它们的舞蹈是喝醉酒导致的。推其情理,诗人漫步田野,目遇翠麦,耳听新蛙,时感东风拂体,早就恨不得醉倒在这暖暖的春风里了。诗人将这种情感外施于物,一口断定蝴蝶是喝醉了,并因此而“羡”,更显得诗人对春日野景陶醉无穷。“烂醉”二字形象地表现出蝴蝶沉醉花丛,留恋不去的如醉形态,也把作者目睹此景时的陶然之情和盘托出。
所以说,诗的前两句是情感的缘起,后两句是情感的抒发,诗人在这首诗中,以清新悠雅的语言风格,描绘了春日野步所得之景,抒发了自己淡然闲适、钟情田园的感情。
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,必有过人之节,人情有所不能忍者。匹夫见辱,拔剑而起,挺身而斗,此不足为勇也。天下有大勇者,卒然临之而不惊,无故加之而不怒。此其所挟持者甚大,而其志甚远也。
夫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也,其事甚怪;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,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。观其所以微见其意者,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;而世不察,以为鬼物,亦已过矣。且其意不在书。
当韩之亡,秦之方盛也,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。其平居无罪夷灭者,不可胜数。虽有贲、育,无所复施。夫持法太急者,其锋不可犯,而其势未可乘。子房不忍忿忿之心,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;当此之时,子房之不死者,其间不能容发,盖亦已危矣。
千金之子,不死于盗贼,何者?其身之可爱,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。子房以盖世之才,不为伊尹、太公之谋,而特出于荆轲、聂政之计,以侥幸于不死,此圯上老人所为深惜者也。是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。彼其能有所忍也,然后可以就大事,故曰:“孺子可教也。”
楚庄王伐郑,郑伯肉袒牵羊以逆;庄王曰:“其君能下人,必能信用其民矣。”遂舍之。勾践之困于会稽,而归臣妾于吴者,三年而不倦。且夫有报人之志,而不能下人者,是匹夫之刚也。夫老人者,以为子房才有余,而忧其度量之不足,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,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。何则?非有生平之素,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,而命以仆妾之役,油然而不怪者,此固秦皇之所不能惊,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。
观夫高祖之所以胜,而项籍之所以败者,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。项籍唯不能忍,是以百战百胜而轻用其锋;高祖忍之,养其全锋而待其弊,此子房教之也。当淮阴破齐而欲自王,高祖发怒,见于词色。由此观之,犹有刚强不忍之气,非子房其谁全之?
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,而其状貌乃如妇人女子,不称其志气。呜呼!此其所以为子房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