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德元(1096—1163),字体仁,江西省乐安县流坑人,南宋恩榜状元。生于绍圣三年(1096)。累试不第,特奏补文学。绍兴十八年(1148)中进士举,殿试时欲点为第一,以有官之故,改为进士第二名,赐“恩例与大魁等”,时称“恩榜状元”。历官秘书省正字、校书郎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侍郎。绍兴二十五年(1155),任参知政事,掌左仆射(副宰相)职权。[1] 秦桧死,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,寻被论落职。隆兴元年(1163)卒,年六十八。
江水流不到,崖根袅成路。竹叶阴深沈,鸣禽叫啸赴。
自为小村落,安禅结茅住。土室蜗曲盘,香龛燕分护。
空际落疏钟,冷翠飒如注。泉响四围答,经声出高树。
手把青松枝,招提澹容与。僧雏不解事,开窗放云去。
富家一盏灯,太仓一粒粟。贫家一盏灯,父子相聚哭。
风流太守知不知,惟恨笙歌无妙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