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德元(1096—1163),字体仁,江西省乐安县流坑人,南宋恩榜状元。生于绍圣三年(1096)。累试不第,特奏补文学。绍兴十八年(1148)中进士举,殿试时欲点为第一,以有官之故,改为进士第二名,赐“恩例与大魁等”,时称“恩榜状元”。历官秘书省正字、校书郎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侍郎。绍兴二十五年(1155),任参知政事,掌左仆射(副宰相)职权。[1] 秦桧死,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,寻被论落职。隆兴元年(1163)卒,年六十八。
闻君文史三冬足,家居未奏三千牍。明窗棐几静无尘,笔研清幽真不俗。
小琴承臂笔纵横,章草真行随所欲。家藏敝帚将何用,时人尚作千金畜。
此虽奇物君不惜,似把隋珠当鱼目。小童传观许见贻,与君杯酒初相属。
吾诗戏作异香山,唐衢虽见何由哭。见公真玩为君赋,铜钵声终字盈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