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宫,琅邪姑幕人。少孤,年八岁,为人牧猪。乡里徐子盛明《春秋》经,授诸生数百人。宫过其庐下,见诸生讲诵,好之,因忘其猪而听经。猪主怪其不还,寻之。见而欲笞之。门下生共禁,乃止,因留宫门下。樵薪执苦,数十年间,遂通其经。
楚人贫居,读《淮南子》,得“螳螂伺蝉自障叶可以隐形”,遂于树下仰取叶——螳螂执叶伺蝉,以摘之。叶落树下,树下先有落叶,不能复分别。扫取数斗归,一一以叶自障,问其妻曰:“汝见我不?”妻始时恒答言“见”,经日,乃厌倦不堪,绐云“不见”。嘿然大喜,赍叶入市,对面取人物。吏遂缚诣县。
宋有狙公者,爱狙,养之成群,能解狙之意;狙亦得公之心。损其家口,充狙之欲。俄而匮焉,将限其食,恐众狙之不驯于己也。先诳之曰:“与若芧,朝三而暮四,足乎?”众狙皆起而怒。俄而曰:“与若芧,朝四而暮三,足乎?”众狙皆伏而喜。
蝜蝂者,善负小虫也。行遇物,辄持取,卬其首负之。背愈重,虽困剧不止也。其背甚涩,物积因不散,卒踬仆不能起。人或怜之,为去其负。苟能行,又持取如故。又好上高,极其力不已,至坠地死。
今世之嗜取者,遇货不避,以厚其室,不知为己累也,唯恐其不积。及其怠而踬也,黜弃之,迁徙之,亦以病矣。苟能起,又不艾。日思高其位,大其禄,而贪取滋甚,以近于危坠,观前之死亡,不知戒。虽其形魁然大者也,其名人也,而智则小虫也。亦足哀夫!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
两牧童入山至狼穴,穴中有小狼二。谋分捉之,各登一树,相去数十步。少倾,大狼至,入穴失子,意甚仓皇。童于树上扭小狼蹄、耳,故令嗥。大狼闻声仰视,怒奔树下,且号且抓。其一童嗥又在彼树致小狼鸣急。狼闻声四顾,始望见之;乃舍此趋彼,号抓如前状。前树又鸣,又转奔之。口无停声,足无停趾,数十往复,奔渐迟,声渐弱;既而奄奄僵卧,久之不动。童下视之,气已绝矣。
南顿张助,于田中种禾,见李核,欲持去,顾见空桑,中有土,因植种,以余浆溉灌。后人见桑中反复生李,转相告语。有病目痛者,息阴下,言:"李君令我目愈,谢以一豚。"目痛小疾,亦行自愈。众犬吠声,盲者得视,远近翕赫,其下车骑常数千百,酒肉滂沱。间一岁余,张助远出来还,见之,惊云:“此有何神,乃我所种耳。”因就斫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