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 >>  古诗词大全  >>  关于故事的古诗文

 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,楚人谓之狙公。旦日,必部分众狙于庭,使老狙率以之山中,求草木之实,赋什一以自奉。或不给,则加鞭箠焉。众狙皆畏苦之,弗敢违也。

  一日,有小狙谓众狙曰:“山之果,公所树与?”曰:“否也,天生也。”曰:“非公不得而取与?”曰:“否也,皆得而取也。”曰:“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?”言未既,众狙皆寤。

  其夕,相与俟狙公之寝,破栅毁柙,取其积,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。狙公卒馁而死。

  郁离子曰:“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,其如狙公乎!惟其昏而未觉也。一旦有开之,其术穷矣”。

  昔有一人,于瓮中盛谷。骆驼入瓮食谷,首不得出。主人以为忧,无计可施。有一老人来语之,曰:“汝莫忧,吾有以教汝出。”主人亟问:“法何?”老人曰:“汝当斩驼头,自当出之。”主人以为妙,即依其语,以刀斩驼头。既杀驼,而复破瓮,如此痴人,为世人所笑。

  晋侯合诸侯于扈,平宋也。

 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,以为贰于楚也。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,以告赵宣子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与之事君。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,敝邑以侯宣多之难,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,十一月,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。十二年六月,归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。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,以蒇陈事。十五年五月,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。往年正月,烛之武往朝夷也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陈蔡之密迩于楚,而不敢贰焉,则敝邑之故也。虽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于襄,而再见于君,夷与孤之二三臣,相及于绛。虽我小国,则蔑以过之矣。今大国曰:‘尔未逞吾志。’敝邑有亡,无以加焉。古人有言曰:‘畏首畏尾,身其余几?’又曰:‘鹿死不择音。’小国之事大国也,德,则其人也;不德,则其鹿也。铤而走险,急何能择?命之罔极,亦知亡矣。将悉敝赋以待于鯈,唯执事命之。文公二年,朝于齐;四年,为齐侵蔡,亦获成于楚。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,岂有罪也?大国若弗图,无所逃命。”

  晋巩朔行成于郑,赵穿、公婿池为质焉。

  陈康肃公善射,当世无双 ,公亦以此自矜。尝射于家圃,有卖油翁释担而立,睨之久而不去。见其发矢十中八九,但微颔之。

  康肃问曰:“汝亦知射乎?吾射不亦精乎?”翁曰:“无他, 但手熟尔。”康肃忿然曰:“尔安敢轻吾射!”翁曰:“以我酌油知之。”乃取一葫芦置于地,以钱覆其口,徐以杓酌油沥之,自钱孔入,而钱不湿。因曰:“我亦无他,惟手熟尔。”康肃笑而遣之。

  苏子夜坐,有鼠方啮。拊床而止之,既止复作。使童子烛之,有橐中空。嘐嘐聱聱,声在橐中。曰:“噫!此鼠之见闭而不得去者也。”发而视之,寂无所有,举烛而索,中有死鼠。童子惊曰:“是方啮也,而遽死也?向为何声,岂其鬼耶?”覆而出之,堕地乃走,虽有敏者,莫措其手。

  苏子叹曰:“异哉,是鼠之黠也!闭于橐中,橐坚而不可穴也。故不啮而啮,以声致人;不死而死,以形求脱也。吾闻有生,莫智于人。扰龙伐蛟,登龟狩麟,役万物而君之,卒见使于一鼠,堕此虫之计中,惊脱兔于处女,乌在其为智也?”

  坐而假寐,私念其故。若有告余者,曰:“汝为多学而识之,望道而未见也,不一于汝而二于物,故一鼠之啮而为之变也。人能碎千金之璧而不能无失声于破釜,能搏猛虎不能无变色于蜂虿,此不一之患也。言出于汝而忘之耶!”余俛而笑,仰而觉。使童子执笔,记余之作。

  齐景公好弋,使烛邹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欲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

其一
  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
其二
  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
  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
  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
  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
  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
其三
  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
  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
  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

  陶侃尝出游,见人持一把未熟稻,侃问:“用此何为?”人云:“行道所见,聊取之耳。”侃大怒诘曰:“汝既不田,而戏贼人稻!”执而鞭之。是以百姓勤于农植,家给人足。
  明万历中,钱若赓守临江,有异政。有乡人持一鹅入市,寄店中后他往。还,索鹅,店主赖之,云:“群鹅我鹅也。”乡人不平,讼于官。公令人取店中鹅,计四只,各以一纸,给笔砚,分四处,令其供状。人莫不讶之。食顷,使人问鹅供不?答曰:“未。”又顷,下堂视之,曰:“状已供矣。”手指一鹅曰:“此乡人鹅。”众人怪之,守曰:“乡人鹅食草,粪色青;店鹅食谷粟,粪色黄。”店主服罪。
  曹州于令仪者,市井人也,长厚不忤物,晚年家颇丰富。一夕,盗入其室,诸子擒之,乃邻子也。令仪曰:“汝素寡悔,何苦而为盗邪?”曰:“迫于贫耳!”问其所欲,曰:“得十千足以衣食。”如其欲与之。既去,复呼之,盗大恐。谓曰:“汝贫甚,夜负十千以归,恐为人所诘。留之,至明使去。"盗大感愧,卒为良民。乡里称君为善士。君择子侄之秀者,起学室,延名儒以掖之,子、侄杰仿举进士第,今为曹南令族。
© Copyright 2024-2029 www.gusw.cn 版权所有  蜀ICP备2021021491号-3  邮件:461421998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