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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赵且伐燕,苏代为燕谓惠王曰:“今者臣来,过易水。蚌方出曝,而鹬啄其肉,蚌合而箝其喙。鹬曰:‘今日不雨,明日不雨,即有死蚌!’蚌亦谓鹬曰:‘今日不出,明日不出,即有死鹬!’两者不肯相舍,渔者得而并禽之。今赵且伐燕,燕赵久相支,以弊大众,臣恐强秦之为渔夫也。故愿王之熟计之也!”惠王曰:“善。”乃止。

有过于江上者,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,婴儿啼。人问其故。曰:“此其父善游。”

其父虽善游,其子岂遽善游哉?以此任物,亦必悖矣。

邴原少孤,数岁时,过书舍而泣。师曰:“童子何泣?”原曰:“孤者易伤,贫者易感。夫书者,凡得学者,有亲也。一则愿其不孤,二则羡其得学,中心伤感,故泣耳。”师恻然曰:“欲书可耳!”原曰:“无钱资。”师曰:“童子苟有志,吾徒相教,不求资也。”于是遂就书。一冬之间,诵《孝经》《论语》。

  北人生而不识菱者,仕于南方,席上啖菱,并壳入口。或曰:“食菱须去壳。”其人自护所短,曰:“我非不知,并壳者,欲以去热也。”问者曰:“北土亦有此物否?”答曰:“前山后山,何地不有?”

  夫菱生于水而非土产,此坐强不知以为知也。

 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,誉之曰:“吾盾之坚,物莫能陷也。”又誉其矛曰:“吾矛之利,于物无不陷也。”或曰:“以子之矛陷子之盾,何如?” 其人弗能应也。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,不可同世而立。

楚有祠者,赐其舍人卮酒,舍人相谓曰:“数人饮之不足,一人饮之有余。请画地为蛇,先成者饮酒。”

一人蛇先成,引酒且饮之,乃左手持卮,右手画蛇,曰:“吾能为之足。”未成,一人之蛇成,夺其卮曰:“蛇固无足,子安能为之足?”遂饮其酒。

为蛇足者,终亡其酒。

  柳先生曰:越人少恩,生男女,必货视之。自毁齿以上,父兄鬻卖以觊其利。不足,则取他室,束缚钳梏之,至有须鬣者,力不胜,皆屈为僮。当道相贼杀以为俗。幸得壮大,则缚取幺弱者,汉官因以为己利,苟得僮,恣所为不问。以是越中户口滋耗,少得自脱。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,斯亦奇矣。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。

  童寄者,柳州荛牧儿也。行牧且荛,二豪贼劫持反接,布囊其口。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。寄伪儿啼,恐栗,为儿恒状,贼易之,对饮,酒醉。一人去为市,一人卧,植刃道上。童微伺其睡,以缚背刃,力下上,得绝,因取刃杀之。逃未及远,市者还,得童,大骇,将杀童。遽曰:“为两郎僮,孰若为一郎僮耶?彼不我恩也。郎诚见完与恩,无所不可。”市者良久计曰:“与其杀是僮,孰若卖之?与其卖而分,孰若吾得专焉?幸而杀彼,甚善。”即藏其尸,持童抵主人所。愈束缚,牢甚。夜半,童自转 ,以缚即炉火烧绝之,虽疮手勿惮;复取刃杀市者。因大号,一虚皆惊。童曰:“我区氏儿也,不当为僮。贼二人得我,我幸皆杀之矣!愿以闻于官。”

  虚吏白州,州白大府。大府召视儿,幼愿耳。刺史颜证奇之,留为小吏,不肯。与衣裳,吏护还之乡。乡之行劫缚者,侧目莫敢过其门。皆曰:“是儿少秦武阳二岁,而讨杀二豪,岂可近耶!”


一猴死,见冥王,求转人身。王曰:“既欲做人,须将毛尽拔去。”即唤夜叉拔之。方拔一根,猴不胜痛叫。王笑曰:“看你一毛不拔,如何做人?”

  曾子寝疾,病。乐正子春坐于床下,曾元、曾申坐于足,童子隅坐而执烛。童子曰:“华而睆,大夫之箦与?”子春曰:“止!”曾子闻之,瞿然曰:“呼!”曰:“华而睆,大夫之箦与?”曾子曰:“然。斯季孙之赐也,我未之能易也。元,起易箦。”曾元曰:“夫子之病革矣,不可以变。幸而至于旦,请敬易之。”曾子曰:“尔之爱我也不如彼。君子之爱人也以德,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。吾何求哉?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。”举扶而易之。反席未安而没。

  贞观二年,京师旱,蝗虫大起。太宗入苑视禾,见蝗虫,掇数枚而曰:“人以谷为命,而汝食之,是害于百姓。百姓有过,在予一人。尔其有灵,但当蚀我心,无害百姓。”将吞之,左右遽谏曰:“恐诚疾,不可!”太宗:“所冀移灾朕躬,何疾之避!”遂吞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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